坦桑尼亚 2021-03-24 16:40:37

1.坦桑尼亚商标注册概述
坦桑尼亚由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组成。由于坦桑尼亚没有同意的工业产权法,商标注册只能在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分别申请。
坦桑尼亚商标基于注册优先原则,注册采用《商标注册用国际商品和服务尼斯分类》。坦桑尼亚商标接受:商品商标、服务商标、集体商标、联合商标、彩色商标的申请。


2.所需资料
(1)企业名称、地址(中英文);
(2)商品/服务的国际分类及指定使用商品/服务清单等信息;
(3)营业执照复印件;
(4)商标图样5份,要求清晰、纸张质量好。如是彩色商标,需递交1份黑白稿,5份彩稿;规格不得小于5cm×5cm,最大不超过 10cm×20cm;
(5)若已使用,申请时提供在注册地区最早使用日期。


3.注册流程
(1)形式审查
申请递交后对提交的申请文件、商标图样、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;符合规定的,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。
(2)实质审查
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、 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、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 。 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,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,并告知驳回理由。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,否则,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,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。申请人在交纳延期费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。
(3)公告
商标通过审查后,申请人会被告知 商标申请 已接纳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。任何人都可以在3个月的公告期内提出异议,并陈述理由及提交相关证据。
(4)注册核准
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,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。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( 如果没有驳回、异议等情况出现)大概需要4-6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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